我国当前每年对煤电脱硫脱硝等环保改造的显性补贴究竟是多少钱?

碳道小编 · 2018-07-03 18:07 · 阅读量 · 1657

摘要:2018年7月2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《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(发改价格规〔2018〕943号)》,落款日期是2018年6月21日。 同日,即2018年7月2日(周一)上午10:00,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,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,介绍了“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”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2018年7月2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《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(发改价格规〔2018〕943号)》,落款日期是2018年6月21日。

同日,即2018年7月2日(周一)上午10:00,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,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,介绍了“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”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读其内容,联想到刚刚出台并当即实施的业内号称光伏”531”新政,厚此薄彼,十分感慨!


围绕大气污染治理,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岳修虎司长介绍:

用价格政策来促进绿色清洁发展的经典案例。就是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电价政策。大家都知道,在我国的发电量当中有70%是燃煤发电,降低燃煤机组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,是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途径。2004年以来,我委先后出台了支持脱硫脱硝除尘、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政策。具体来说就是对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机组电价,每度电加价2.7分。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机组加了5厘钱,老机组加了1分钱。

这个政策有力的支持了燃煤机组的改造。据环保部门统计,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带来了非常好的效果,在全国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降低了22%、25%和11%。二氧化硫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6.36克降低到0.39克,氮氧化物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3.62克/度,下降到0.36克/度,这个幅度非常大,所以政策效果十分显著,各方面非常认可。

环境效益不言而喻!

国家统计局网站2018年3月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,2017年,全国发电量6.5万亿千瓦时(似乎和中电联统计有出入,以统计局为准),2017年,火力发电量46627亿千瓦时,与2012年相比,火力发电量增加7699亿千瓦时,年均增长3.7%。

2012年以来火电占全部发电量比重逐步下降,2017年为71.8%。分地区看,山东、江苏、内蒙古、广东火力发电量分列前四位;火电比重在90%以上的地区有天津、上海、北京、山东、安徽、河南、江苏、山西8个地区,其中北京基本为燃气发电,天津、上海燃气发电占火电比重在六分之一左右,其余地区多为燃煤发电。

对比:2017年,太阳能发电量967亿千瓦时(实际上据说有1182亿千瓦时),比上年增长57.1%。分地区看,太阳能发电最多的三个地区是内蒙古、青海、新疆,分别为114、113和110亿千瓦时;增速超过100%的地区有14个,其中天津、湖南、贵州的增速超过400%。

根据岳司长回答记者问,我国总体“70%是燃煤发电”的说法,以2017年为例:2017年全年我国有4.55万亿千瓦时的煤电脱硫脱硝等环保改造显性补贴,总补贴额度人民币1228.5亿,并且是直接从用电电价中扣除,1分不少, 这还不包括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机组加了的5厘钱,老机组加了的1分钱。

转自:碳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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